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昨日發布通知,為進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給企業減負松綁,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(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)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作調整,即較2019年度保持27786元不變。下限仍為2200元,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,待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北京2020年*低工資時再作調整。
同時,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繼續執行5%至12%的繳存比例政策,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,無需提供材料,無需審批。單位繳存比例與個人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。
住房公積金年度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,一般來說,每年年中,各地都會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進行調整。單位也會根據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來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,每年核定調整一次。平均工資變化,個人及單位繳納的公積金都會產生變化。
2020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仍為27786元,對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高于27786元的職工,其本年度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將按照上限27786元來計算;對于低于27786元的職工,則按照個人實際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來計算。
舉例來說,若某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3萬元(超過了27786元),其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%,則其本年度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只能是27786×12%=3334元,單位為其繳存的公積金額也為3334元,一共6668元,而非按3萬元計算的7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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